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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清新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12月3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考虑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
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有效监控和管理。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以其土地及设备质押提供反担保。公司能够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对象的现金流向,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审批额度内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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