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48 深市 金新农


首页 公告 金新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金新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金新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9,97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76%;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在官网(http://www.kingsino.cn)及内部 OA 系
统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
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9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1,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 日。

    7、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9932 万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魏泓、吴成才、戴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三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4,000 股,同时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2.95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1、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调整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1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 14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4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6,484,4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538 元/股调整为 2.9238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6 元/股调整为 2.93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的限售限制性股票52,000 股,回购价格为 2.92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

    14、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
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40%

                  成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上市流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的条件说明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