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股东大会”的表述变更为“股东会”。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对应减少。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
订及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类型 是否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名称及 是
内容
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 是
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修订内容 否
事规则
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修订内容 否
员会议事规则
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内容 是
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修订内容 否
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内容 否
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修订内容 否
管理制度
1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修订内容 否
制度
1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是
1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废止 否
度
1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1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是
2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是
2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是
2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修订内容 否
理制度
2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否
2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 修订名称及 否
度 内容
2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内容 是
2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内容 否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 修订名称及 是
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内容
2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内容 是
2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修订内容 是
度
3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修订内容 否
错责任追究制度
3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新增制定 否
业务管理制度
3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制定 否
离职管理制度
根据调整后的内部治理结构,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相关内容已合并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各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中, 因此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43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 万股,于 2010 年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5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监许可[2010]43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 万股,于 2010 年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974 号)文核准, 5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1.6016 万
股新股,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24,694,285 元。 924,638,285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