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执业注册会计师 415 人,
合伙人 7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的注册会计师 109 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97 亿、审计业务收入 2.99 亿,证券业
务收入 1.59 亿;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 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 0.39 亿,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 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76.6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 8,000 万元。上会符合相关要求。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8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署或复核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业 复核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 耿磊 1995 年 1993 年 1993 年 2021 年 10 家以上
签字注册会计 刘青荣 2009 年 2015 年 2013 年 2021 年 0 家
师
项目质量控制 吴韧 2012 年 2010 年 2015 年 2020 年 5 家以上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0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拟由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
2、我们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该所是合理可行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
2、我们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该所是合理可行的,我们对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