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F1-103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宗雨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黄宣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黄宣泽回避表决。
会议选举黄宣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宣泽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胡华夏
委员:李国庆、李醒群、王征、孙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孙晋
委员:丁峰、胡华夏、王征、赵勇
(3)提名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赵勇
委员:丁峰、李国庆、胡华夏、孙晋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 7 人):
主任委员:黄宣泽
委员:丁峰、李国庆、李醒群、胡强高、宗雨冉、向东亮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见附件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强高回避表决。
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胡强高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强高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田宇兴先生、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刘家胜先生、何宗涛先生、余圆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宇兴先生、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刘家胜先生、何宗涛先生、余圆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二。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向明女士任公司财务总
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向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三。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向明女士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向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三。
向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谭湖路 1 号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张志刚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志刚先生的简历见附件四。
张志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谭湖路 1 号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严琦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严琦女士简历见附件五。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
黄宣泽先生:1968 年 1 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技术人员等职务。
黄宣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宣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宣泽先生现时持有公司 481,200 股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
丁峰先生:1971 年 5 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房产基建管理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企业管理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企业文化推进部副主任等职务。
丁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峰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
李国庆先生:1975 年 9 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
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副主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技术部副总经理、科技发展部总经理,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新技术部副总经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移动通信技术产品线副总监、无线移动创新技术中心研究部网络技术室经理等职务。
李国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国庆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国庆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
李醒群先生:1968 年 2 月生,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共武汉市委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主任科员、调研一处副科级政研员等职务。
李醒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醒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醒群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
胡强高先生:1973 年 10 月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产品开发二部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固体器件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
胡强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强高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强高先生现时持有公司 431,200 股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
宗雨冉女士:1989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国新
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条线(二)负责人。历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监、投资部市值管理条线副总裁,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审计部门副经理等职务。
宗雨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