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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东方雨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7)。
  2023年11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2023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详见公司刊登于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0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94%,最高成交价为2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2,452,3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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