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4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40.9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授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5.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4,015.00 万股,预留 21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4.09 元/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80 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详见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三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 年第三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13、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锁: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除限售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德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师 报 ( 审 ) 字 (25) 第 P00001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 号]),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为 56,699,162,790.54 元,较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3 年的 50,457,189,147.74
3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元增长率为 12.37%;公司
2024 年 净 利 润 为
第一个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净利 1,860,446,163.08 元,较 2023
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20%; 年的 1,330,997,963.11 元增长
2、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率为 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