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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0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0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金风科技(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及 2025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7.9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25,067,647 股变更为4,223,788,64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225,067,647 元变更为4,223,788,647 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12 月 20 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
13:30-17:30

  2、申报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 号

  3、联系人:董秘办

  4、联系电话:010-67511996

  5、邮箱地址:goldwind@goldwind.com

  6、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