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金风科技(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上限为 13.28 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刊载
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
13:30-17:30
2、申报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 号
3、联系人:董秘办
4、联系电话:010-67511996
5、邮箱地址:goldwind@goldwind.com
6、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