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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罗平锌电: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1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
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
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第十五条规
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
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内部程序、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后,可适当延
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鉴于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连续聘任期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重新选聘2024-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1 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
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中审众环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批发和零售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1.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3 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2次,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项目信息

  2.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武兆龙,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承做过大型省属国有

计准则、审计准则,从事证券工作16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求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2013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承做过大型省属
国有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新三板审计等项目工作;熟悉企业政策、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从事证券工作10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合伙人为杨曼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
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现为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南亚太分所副总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最近 3
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曼辉和项目合伙人武兆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求球最近3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武兆龙、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求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曼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该费用系公司电商平台公开招标程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标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
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规定,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连续聘任期限,为进一步

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信永
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过公开招标,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信永中
和、中审众环已明确知悉,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信永
中和、中审众环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
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选聘2024-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
次定期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
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拟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含内部控制审计)。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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