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9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参与
对象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参与对象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参与对象第
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本
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此外,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4、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价
格由 11.70 元/股调整为 11.60 元/股。
5、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设立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次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6、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
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
认购人数为 468 人,实际认购份额为 9,309.00 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 9,309.00
万元,对应的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802.50 万股。
7、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调整暨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 11.60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由不超
过 200 万股增至不超过 297.5 万股。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不超过 297.5 万股预留份额。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和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
公司基于不同类型参与对象岗位职责、过往贡献和业绩表现、未来绩效目标要求等因素,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持股计划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分为两类,并对解锁安排做出了差异化设置。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参与对象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第二类参与对象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标
的股票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计
算。解锁股份比例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同类别参与对象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批次配至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类参与对象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届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权益的条件之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第一个解锁期 以 2023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根据各考核年度(2024 至 2026 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
际达成率 R1=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净利润实际达成率 R2=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持有人的公司解锁系数:
营业收入实 R1≥100% 100%>R1≥90% 90%>R1≥80% 80%>R1≥70% R1<70%
际达成率 R1 或 或 或 或 或
或净利润实 R2≥100% 100%>R2≥90% 90%>R2≥80% 80%>R2≥70% R2<70%
际达成率 R2
公司解锁系 1.0 0.9 0.8 0.7 0
数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 R1和净利润实际达成率 R2都未达到 70%,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能完全解锁的,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同时与对应考核年度持有人个人所在业
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及其个人考评结果挂钩,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由持有人个人所在业务单元系数(Y)和个人系数(Z)确定。
各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办法由公司组织制定,届时根据下表确定各业务单元系数(Y):
业务单元考核结果(P) P≥90% 90%>P≥80% 80%>P≥70% P<70%
业务单元系数(Y) 1.0 0.9 0.8 0
持有人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由公司对持有人在各考核期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的个人系数:
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系数(Z) 1.0 1.0 1.0 0 0
业务单元系数(Y)与个人系数(Z)的权重设置如下:
指标 业务单元(Y) 个人系数(Z)
指标权重 30% 7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数量×公司解锁系数×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其中,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业务单元系数(Y)*30%+个人系数(Z)*7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参与对象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类参与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锁定期届满,本次
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参与对象持股总数的 40%(即 2,882,000 股),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作为
本次解锁的考核条件。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召开董事会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达成情况,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议结果处置相关权益并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