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2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7 号)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箭牌家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609,517 股新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SZAA5B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69,003,2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965,612,800 元。公司股本由 869,003,283 股变更
为 965,612,800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609,517 股新股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同时,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启用作为公司正式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经中
[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行人民币普通股 96,609,517 股,于
[ ]万股,于[ ]年[ ]月 2022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965,612,800 元。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说明:新增条款,原有条款依次顺延,后续各条款序号及条款内容中的索引序号依次调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橱柜、衣柜、 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木门、地板、木制家具、金属家具、灯 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智能卫浴、浴室柜、家用饰品、家 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居用品制造;家用电器、金属配件、塑胶制品(不含废 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修订前 修订后
旧塑胶)、陶瓷制品、蒸汽房、浴室家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卫生洁具研具、玻璃镜子、石材制品、感应器、干 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手器、塑料制厨房用具及盥洗用具、浴 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缸、水龙头、淋浴房、压克力板材、不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锈钢制品及配件、水暖管道零件、晾衣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日用品架、建筑用钢化玻璃及其他建筑装饰材 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料;室内设计服务;承接装饰工程;国 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 旋塞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
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
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制镜及类似品加
工;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
术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
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
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
日用电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
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
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
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
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
修订前 修订后
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说明:有关经营范围的修订及对公司章程的相应修订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65,612,80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所必需。
修订前 修订后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行。 方式进行。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