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1258 深市 立新能源


首页 公告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斌先生、张新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监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监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附件: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张斌,男,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曾任新疆电力试验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北方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总裁办主任,新疆电力设计院战略管理高级专责,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西部蓝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2022
年 5 月至今,任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
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与运营管理部部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张新丽,女,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乌鲁木齐华春商贸有限公司内贸部职员、财务部出纳、财务部副部长,乌鲁木齐华春投资集团董事长助理兼审计部促进部部长、法务部部长,新疆恒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乌鲁木齐高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营销中
心主任)、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3 月历
任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2024 年 3 月至今任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新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新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