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21.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59,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90,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表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投入总额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
造项目 12,887.47 12,887.47 2,790.72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
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35,798.42 22,793.10 23,108.2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878.48 7,878.48 5,640.69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62,564.37 49,559.05 37,539.66
三、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
目闲置场地用途的相关情况及原因
目前,魅视研发及办公大楼已竣工完毕并投入使用,公司员工已搬进魅视研
发及办公大楼开展工作,研发及办公环境、研发场地不足等问题得到了充分的改
善。但近年来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
激烈,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公司研发和管理团队未进行大幅扩张,同时公司对新
购的高端研发测试设备进行了集中化管理,节省了一部分占地面积,故预计魅视
研发及办公大楼的部分场地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公司拟对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
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三、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
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影响
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闲
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研发和办公活动布局优化后而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满足目前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研发及办公总部大楼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办公场地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研发及办公总部大楼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对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