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并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升董事会履职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徐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运作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9 名。根据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前,男,199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安徽拓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杭州山未孤服饰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浙江拓山机
械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国际营销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徐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杨顺先生的儿子,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副总经理徐建风先生的侄子,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游亦云先生的外甥,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