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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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红预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 3 月 14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9,324,750.26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15,654,493.7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71,487,280.62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5,242,554.88 元。
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近三年实现利润及利润分配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91,590,291.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9,324,750.26 234,511,926.85 183,962,586.6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71,487,280.6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5,242,554.8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1,590,291.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5,933,087.9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1,590,291.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公司2025年将继续向海上风电项目等投入大量资金以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为应对市场变化或其他潜在的财务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投资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等,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
障。因此,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