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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客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12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09-2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09年9月4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9月11日以通
    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经公司主要股东和
    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江安先生、王才焰先生、童永先生、汪先
    锋先生、宋同发先生、白羽先生、李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方兆本先生、李明发先生、王其东先生、盛明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公
    开发表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董事
    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
    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人员作为安凯客车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进行选举。2
    表决结果: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收购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江淮客车股
    权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09 年9 月12 日披露的编号为2009-29 号公告)
    表决结果: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09 年9 月12 日披露的编号为2009-30 号公告)
    表决结果: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2日3
    附件1:安凯客车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江安先生,男,196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起,曾
    任安徽江淮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部门经理、企划部部长、安徽江淮
    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
    员、总裁助理,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2、王才焰先生,男,1954 年生,本科学历,1998 年起任安徽江淮
    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
    3、童永先生,男,1964 年生,本科学历,1996 年起至今,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制造部部长,安徽安凯车桥制造厂厂长,总经理;现任
    安凯车桥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4、汪先锋先生,男,1971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起在江
    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企划部科长、副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
    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
    5、宋同发先生,男, 1949 年生,本科学历,1985 年起,曾任安
    徽省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处长;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
    公司副董事长;
    6、白羽先生,男,1952 年生,本科学历,1987 年起,曾任安徽省
    马鞍山市计委主任科员,安徽省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
    投资集团副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本公司董事;
    7、李甦先生,男,1959 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5 年起,4
    曾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科员,合九铁路公司处长助理、安徽省铁
    路建设投资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财务经理,本公司董
    事;
    8、方兆本先生,男,1945 年生,汉族,民建党员,1990 年6 月至
    今,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统计与金融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兼任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李明发先生,男,1963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 年起至今,
    任安徽大学法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
    本公司独立董事;
    10、王其东先生,男,1962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97 年至今
    任合肥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11、盛明泉先生,男,1963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2004 年7 月
    至10 月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授、教研室主任;2004 年10 月至
    2006 年7 月任安徽财经大学科研教授、副处长;2006 年7 月至2007
    年4 月任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教授、副处长;
    2007 年4 月至2007 年12 月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副院长;
    2008 年12 月至今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5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方兆本、李明发、
    王其东、盛明泉 为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资格;
    二、符合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6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
    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9 年9 月11 日7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方兆本、李明发、王其东、盛明泉 ,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安凯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
    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8
    另外,包括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
    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方兆本 李明发
    王其东 盛明泉
    2009 年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