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65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制定《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告编号2021-057、2021-058)。
上述议案 1、议案 9、议案 10 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2 至 8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之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象的子议案数:
(逐项审议)
(10)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用途 √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
4.00 √
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
7.00 √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定《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8.00 √
(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9.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
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16:30 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6 层 613 室董事会办
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