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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1—029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0,330,51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 元(含
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为 76,066,10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0,330,5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3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089        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登
记日:2021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 4800 号国投大厦 16 楼
董事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周辉
咨询电话:0931-5125819
传真电话:0931-512582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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