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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公告日期:2002-06-25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4日在潍坊银旋宾
馆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15146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51%,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十一
项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
    (二)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
票0股,占表决权的0%。
    (三)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
票0股,占表决权的0%。
    (四)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湖北大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36,119,077.25元,税后净利润32,138,661.9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213,866.20元和法定公益金3,213,866.20元
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710,929.5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5
2,354,997.0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8,065,926.62元;资本公积金期初金额
为35,251,159.00元,期末余额为35,251,159.00元。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01年末总股本165,657,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同意票115146360
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
    (五)关于租赁经营山东省汶上化学纤维厂资产的方案:
    公司于2002年2月5日与山东省汶上化学纤维厂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公司租赁
其生产用房屋建筑物、生产用机器设备等价值25569017.00元的资产。租赁双方没
有关联关系。出租方情况:山东省汶上化学纤维厂始建于1991年4月,1995年12月
建成投产,总资产2900万元,主要从事棉浆粕的生产经营,年生产能力10000吨。同
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
占表决权的0%。租赁目的:生产棉浆粕,满足公司生产粘胶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的
供应。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
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三年,出租方自2002年3月2日起将
所租赁资产给公司使用,至2005年3月2日止。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
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租金数额、结算
方式及交纳期限:根据双方商定,公司每年向出租方交付租金180万元,交付方式
每月交纳租金15万元。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
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
    (六)关于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增加经营范围的方案;为进一步扩大本公司产
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并确保公司生产产品所需原材物料的
供应,与关联单位消除关系交易,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申请自营进出口权,扩大公
司的进出口业务。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
权的0%,弃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
    (七)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厂的方案。
关联股东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本公司与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巨龙集团)于2002年4月19
日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收购巨龙集团下属生产辅助分厂动力分厂的实体资产,收购
价格为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价值
131973586.47元。同意票460836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到
会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0%。
    2、动力分厂是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84年8月开工建设,1986年
底建成投产的辅助生产分厂,经过连续几年的配套扩改,由原设计能力供水840万吨
/年、供汽32万吨/年,达到现在的年供低质水550万吨,优质水240万吨,一次水1726
万吨,年供汽158万吨,自发电4252万千瓦时,日处理污水18000吨。下设锅炉、供
排水、电力三个车间。同意票460836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
到会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0%。
    3、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2月28日,由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
估,评估值为131,973,586.47万元。同意票460836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100%,
反对票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0%。
    4、本公司收购该项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该交易的实现将使本公司形成从水、电、汽辅助材料供应到产成品
一体化生产格局,有利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意票46083600股,占到会有表
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0%。
    (八)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见2002年5月22日《证券时报》); 
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
占表决权的0%。
    (九)关于张志鸿先生、蔡云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及选举王志刚先生、潘爱玲
女士为独立董事的方案;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张志鸿先生、蔡云奎先生分别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志刚先生、潘
爱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
占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表决权的0%。
    (十)授权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方案;
    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
票0股,占表决权的0%。
    (十一)《公司章程》修正案(详细内容见2002年2月28日《证券时报》);
    同意票115146360股,占到会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表决权的0%,弃权
票0股,占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何绍军律师出席并见证。结论如下:
    本所暨本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6月24日在潍坊银旋宾馆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
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
荣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
    二、关于张荣安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的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规范发展
要求,同意张荣安先生提出的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辞职报告。
    三、关于选举逄奉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的方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选举逄奉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四、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方案:
    1、选举张荣安先生、闫树云先生、逄奉建先生、王格山先生、王利民先生、李
月刚先生、王志刚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张荣安先生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
    2、选举潘爱玲女士、王利民先生、崔全华先生、王升堂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潘爱玲女士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
    3、选举王志刚先生、逄奉建先生、闫树云先生、王格山先生、张荣安先生、王
利民先生、李月刚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志刚先生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
    4、选举潘爱玲女士、张荣安先生、逄奉建先生、闫树云先生、王格山先生、王
利民先生、李月刚先生为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潘爱玲女士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
    5、选举张荣安先生、逄奉建先生、王利民先生、李月刚先生为公司考核委员会
委员,张荣安先生为该委员会的召集人。
    四、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方案:
    五、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并参照其他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水平状况,拟定本公司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津贴费3万元人民
币。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定期或不定期来公司讲课以及按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
公费)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6月24日在潍
坊银旋宾馆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戴宗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的自查报告。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