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商 MALL A 座 8 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
道 690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洪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09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人数 3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344,733,20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3,840,183
(股)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0,893,01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4,011,1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45.9703%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44.5177%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1.4526%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1.8684%
股份总数的比例(%)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姚远、黄龙茂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结果:通过。
2.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股东 343,953,370 99.7738% 731,430 0.2122% 48,400 0.0140%
中小股东 13,231,320 94.4343% 731,430 5.2203% 48,400 0.3454%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结果:通过。
2.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股东 343,898,530 99.7579% 732,670 0.2125% 102,000 0.0296%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表决结果:通过。
2.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股东 343,695,430 99.6990% 960,570 0.2786% 77,200 0.0224%
(四)《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表决结果:通过。
2.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股东 343,625,330 99.6786% 1,018,170 0.2954% 89,700 0.02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远、黄龙茂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