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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5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届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目前暂以 2025 年 6 月 17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658,216,238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265,821,623.80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127025;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已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
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公司实施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原回购股份
已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无剩余回购股份。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五)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256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855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      08*****440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5      08*****512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11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本次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3.11-0.10=13.01 元/股

  调整后的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 层

  咨询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咨询电话:010-59512082

  传真电话:010-58256630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