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立信 万元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
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2015 年重组、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报、 1,096 万 月30 日至 2017 年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元 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
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注册会计师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为本公司提供审
时间 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朱 颖 1996 年 1994 年 1996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卢耀民 2019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 敏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23 年
2、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简称 职务
2021-2023 年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2024 年度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4 年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4 年度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 颖
2023 年度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度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 年度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 年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卢耀民 2023-2024 年度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2023 年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 年度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4 年度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 敏 2024 年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4 年度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4 年度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4 年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3 年报 2024 年报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40.00 378.00 11.18%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0.00 60.00 -
年报审计费用同比增加系 2024 年度公司资产规模增加以及立信投入人员和时间增加所致。
3、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并对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2、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