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16 深市 深康佳A


首页 公告 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05
债券代码:114423、114488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3

        114489、114523          19 康佳 04、19 康佳 05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推进下属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持有的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康云公司”,本公司持股 51%)17%股权在国有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挂牌
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
  根据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签批的《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定》,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的挂牌底价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预计挂牌底价不低于 3,451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按转让股权比例收回对烟台康云公司已提供的股东借款。

  (二)根据康佳集团《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公司首
席执行官于 2021 年 2 月 9 日签批了《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决定》,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烟台康云公司 17%的股权在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挂牌转让。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挂牌转让烟台康云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还需要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尚不确定交易对方,本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三、挂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烟台康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 50.97
万元,评估价值为 3,405.80 万元。

  因股权转让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转让手续,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需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出资 1,530 万元,占比 51%;毅康控股(烟台)有限公司出资 1,470 万元,占比 49%。毅康控股(烟台)有限公司放弃本次股转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市场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000 万元。成立日
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
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 18 楼 1813 号。法定代表人:张连成。

  烟台康云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无收入,2020 年 12 月 15 日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5,422.63 万元,负债总额为 65,122.80 万元,净资产为
299.83 万元,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15 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额
和净利润均为-0.27 万元。2021 年 1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6,943.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66,674.02 万元,净资产为 269.44 万元,2021 年 1 月未经审
计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30.96 万元。

  目前烟台康云公司主要资产系其持有的 479 亩环保科技小镇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环保科技小镇项目用地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东至湘潭路,南至规划路,西至用地边界,北至上海大街。土地性质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截至目前,烟台康云公司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正在推进建设方案设计。

  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本公司已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了15,030 万元股东借款,主要用于烟台康云公司支付 479 亩项目用地的地价款,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8%。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其他烟台康云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与烟台康云公司经营性往来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按转让比例收回对烟台康云公司已提供的借款,所形成的对外财务资助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本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烟台康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和[2020]评字第 90084 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目的:本公司拟转让烟台康云公司部分股权。

  2、评估对象:烟台康云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范围:烟台康云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

  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7、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烟台康云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的市场价值为:20,034.09 万元人民币。
  8、使用有效期: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四)交易价格

  烟台康云公司 17%的股权的挂牌底价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预计挂牌底价不低于 3,451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的交易对手尚不确定,因此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挂牌转让烟台康云公司部分股权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转让手续,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出售烟台康云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下属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公司资产配置。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转让烟台康云公司部分股权可进一步推进下属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本公司资产配置,回收资金,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本公司整体效益。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转让烟台康云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需在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该程序将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若顺利完成股权过户手
续,以烟台康云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账面值和挂牌价格为基础计算,预计本
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税后利得约为 2,550.02 万元,因丧失对其控制权并转为权益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税后利得预计约为
6,800.06 万元。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烟台康云公司剩余 34%的股权,剩余股权作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针对本次拟挂牌转让烟台康云公司 17%股权的事项,本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和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烟台康云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结论如前所述)。

    八、备查文件

  《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定》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