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4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
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
烟台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13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共 6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以下人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候选人:
(一)提名谢永林先生、郭晓涛先生、付欣女士、蔡方方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冀光恒先生、项有志先生、杨志群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三)提名吴志攀先生、刘峰先生、潘敏先生、吴宗敏先生、张杰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吴宗敏先生、张杰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军先生、艾春荣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在吴宗敏先生、张杰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离任。
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郭建先生,独立董事杨军先生和艾春荣先生将不再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平安银行董事会对郭建先生、杨军先生和艾春荣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永林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 年出生,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理
学硕士。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平
安党委副书记;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
谢永林先生于 1994 年 10 月加入中国平安,从基层业务员做起,先后担任
平安产险支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寿险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平安寿险市场营
销部总经理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国平安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
2006 年 3 月至 2013 年 11 月先后担任平安银行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副行
长等职务,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先后担任平安证券董事长特别助理、
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国平安副总经
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谢永林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股份26,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郭晓涛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1 年出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2024 年 9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郭晓涛先生于 2019 年 9 月加入中国平安,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先
后任中国平安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此前曾先后任平安产险董事长特别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联席首席
执行官,2023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2024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平
安执行董事。
加入中国平安之前,郭晓涛先生曾任波士顿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全球合伙人、数字科技业务大中华区负责人,韦莱韬悦资本市场业务全球联席首席执行官。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郭晓涛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
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付欣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9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2024年3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付欣女士于 2017年10月加入中国平安,任中国平安企划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财务执行官;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任中国平安首席运营官。2023年8月至今,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中国平安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在加入中国平安前,付欣女士曾任罗兰贝格管理咨询金融行业合伙人、普华永道执行总监。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付欣女士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蔡方方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4 年出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现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蔡方方女士于 2007 年 7 月加入中国平安,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先
后任中国平安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财务执行官兼企划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5
年 3 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执
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中国平安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
加入中国平安前,蔡方方女士曾任华信惠悦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和英国标准管理体系公司金融业审核总监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蔡方方女士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冀光恒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 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地理学本科、人文地理学硕士、区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平安银行执行董事、行长
冀光恒先生于 2020 年 4 月加入中国平安,历任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平安副总经理,2022 年 7 月至今,
任中国平安党委副书记。2023 年 6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党委书记,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执行董事、行长。
在加入中国平安前,冀先生曾出任宝能集团副董事长、联席总裁;上海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市分行办公室主任兼党办主任,长安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副行长专职秘书,总行住房信贷部市场开发处副处长;上海银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冀光恒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项有志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4 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平安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
项有志先生于 1987 年 7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
大学)经济管理系助教;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获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
学位;1994 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