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2:00-14:15
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序号 议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 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会议议程
3 议案介绍
议案一:《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宣布投票规则
5 股东审议以上议案并投票表决
6 股东发言
7 宣布表决结果
8 律师宣布见证结果
9 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目录
议案文件
1、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
2、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49
3、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52
4、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5
议案一材料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行公司治理实践,拟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请见附件。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公司章程》报请核准的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各项有关事宜。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换届,继续履职至《公司章程》本次修订获核准生效之日止。届时,本行监事会及监事将依法撤销,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同步废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2 年 6 月修订) (20252 年 611 月修订)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党组织
第一节 股东 第五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股东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二三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三四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四五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六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节 董事 第六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五六章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监事 第四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六七章 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监事会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第二节 公告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3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行章程。 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定本行章程。
第四条 本行于 1987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 第四条 本行于 1987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
准,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7 万股。于 1988 年 4 月 准,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7 万股。于 1988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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