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近年来公司园林绿化工程业务规模、项目结构及经营环境持续变化,原有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划分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式已难以匹配当前业务实际。管理层基于当前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历史回款情况及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重新评估。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强化应收款全流程风险管控、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实施会计估计变更。本次变更立足公司业务实质与客户信用风险现状,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论证后审慎确定,能够更精准反映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与经营实质,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及公司风险管理需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