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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3-00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烟)购买酒类商品暨签订合同,是基于公司贸易板块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质量。该业务经营模式尚处起步阶段,预计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自 2021 年 4 月开始上市销售自有品牌“乐享云端”53 度酱香型白酒,
销售渠道包括零售、代理商和集团大客户三种渠道,公司与代理商之间为买断式销售,终端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内。2022 年度实现收入 400 万元,主要是代理商销售渠道,销售量占比达 85%。

  为了丰富白酒供给品类,增强供应商粘性,扩大贸易业务营收,提升业务经营质量,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上海海烟购买酒类商品并签订无交易金额的采购合同。

  (二) 预计发生购买商品的日常交易金额

  2023 年以来已经与上海海烟发生酒类商品现货交易 826.02 万元,按照年度
经营计划安排,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拟向关联方上海海烟购买酒类商品金额为20,000 万元。

  (三) 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酒类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前,已经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发表书面意见:本次拟与关联方签订无交易金额的采购商品合同,是基于推动贸易业务发展布局的需要,依托关联方的渠道优势,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方式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签订合同事项是公司新开拓的业务,关联方渠道资源和优势明显,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贸易板块发展和产品多元化,增强经营稳定性,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交易
方式客观、公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召集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时,与会 4 名关联董事邵松长先生、胡秋华先生、芮滨先生、徐培富先生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40274496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营业期限:2002-06-18 至 2042-06-17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3 号 30、33、34、35 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上海海烟在册股东四个,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8.50%、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1.50%。从股权穿透来看,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主要经营情况:上海海烟成立于 2002 年,整合了股东方的优势资源,是一家专注于卷烟、酒类、食品百货的配送与分销,集现代物流、商品经营、品牌营销、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企业。上海海烟先后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安全行车先进集体、全国和上海市服务质量满意企业、上海市优秀服务商标、上海市诚信创建企业,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其他说明: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海烟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
定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控制的主体以外的法人”情形。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首次与该关联人进行合作,该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稳定,发展状况良好,渠道资源和优势明显,公司认为其具有按约定交付货物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一) 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海烟购买酒类产品的交易价格与上海海烟的渠道进货价格挂钩,随市场行情会有波动。同时实行上海海烟统一的对外销售策略,单一产品价格和不同产品之间配售比例总体上不高于上海海烟给予同期其他客户的价格。

  在上述交易方式和交易定价的协商确定中,公司与上海海烟的关联购买交易行为按照其统一的对外销售模式和定价规则执行,基本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海烟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 商品的供应、价格及质量

  (1) 公司按照上海海烟的报价发出要货订单,上海海烟以开出送货单的形式确认公司订单后送货。

  (2) 公司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订单,应列明订购信息。上海海烟确认公司要货信息后,该订单作为开出送货单的依据。

  (3) 公司作为上海海烟的终端客户,应尽力维护其商品市场价格的稳定;上海海烟对其商品有零售价格限定的,公司应配合执行。

  2. 送货

  公司要货订单经上海海烟确认后,上海海烟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约定地址。

  3. 交货及验收

  上海海烟将货物运送至公司指定的收货地点后,公司负责对货物签收、卸货、仓储等。公司需当场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型号等,确定无误后,签字交接即表示对该批货物认可,不符合经上海海烟确认的公司订单要求的商品,公司有权拒收。

  4. 结算、付款

  经双方协商,所有商品采取预付款形式。公司以网银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
  5. 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届满后双
方未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取代本商品购销合同的,仍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
  因本次拟与关联方上海海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无具体交易金额,该合同的签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执行具体合同签订事宜。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现有品牌白酒的销售,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原则,交易方式具有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