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西安证券监督办公室西证监办发犤2000犦119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犤2000犦17号文核准。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在2001年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本次配股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价格:10元/股
四、配售比例:根据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25877.4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
五、配股数量:2887.1632万股
六、除权登记日:2001年2月27日
七、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28日
八、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2月28日起至2001年3月13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
九、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在其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公司法人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在本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十、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时请填写“达尔曼配”配股单,配股代码为“700788”,每股价格为10元人民币。
2、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配股比例(10:3)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3、公司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法人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代销,逾期未被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获配的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股本变动公告时予以披露。
2、尚未流通股份的配股(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配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