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辽正评报字[2001]第4号
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法令,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及其必要程序,依据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目的,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完成了资产清查、评定估算、汇总整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等项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于2000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本项目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287.66 2,958.32 3,359.61 401.28 13.56
长期投资 3.00 0 0
固定资产 2,689.61 2,738.04 2,817.64 79.59 2.91
其中:
在建工程 2,189.48 2,559.44 2,593.02 33.58 1.31
建筑物 87.02 0 0
设备 413.11 178.60 224.62 46.02 25.76
无形资产 1,747.00 1,703.33 13,914.17 12,210.84 716.88
资产总计 7,727.28 7,399.69 20,091.41 12,691.72 171.52
流动负债 139.73 339.21 339.21
长期负债 1,685.00 1,685.00 1,685.00
负债总计 1,824.73 2,024.21 2,024.21
净资产 5,902.54 5,375.48 18,067.20 12,691.72 236.10
其中:40%股权 7,226.88
60%股权 10,840.32
根据财产评估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自2000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0日。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以及报送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而作。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和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仅在本评估报告书限定的前提和条件下成立,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陈晶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铁军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赵忠胤
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鞍山
二00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