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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27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1-01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受让人”) 2010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竞拍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买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地段,分别为
【津空经(挂)2010-034 号】、面积为 80,029.3 平方米和【津空经(挂)2010-033
号】、面积为 40,000.7 平方米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公司研发、生
产和经营规模。

    201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土地局签
订了【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的《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G2010-422);
201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土地局签订了
【津空经(挂)2010-033 号】土地的《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G2010-452)。

    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天津空港经济区土地局(以下简称“出让人”)
签订了【津空经(挂)2010-034 号】和【津空经(挂)2010-033 号】土地的《天
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
依次为【AF-1035】和【AF-1034】。

    2011 年 1 月 24 日,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了上述两块土地的《交付土地确认
书》。至此,本次两块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基本完成。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两块土地竞拍的基本情况,详见“巨潮网”2010年11月9日披露的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出让合同基本内容

    (一)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

    1、土地基本情况

    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出让宗地面积为 80,029.3 平方米,宗地坐
落于天津空港经济区,平面界址为东至建设用地,南至建设用地,西至航空路,
北至环河南路,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
地出让金为 2,305 万元,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缴齐。
    2、土地规划条件
    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如下:
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 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 20%。

    3、土地利用要求

    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准入产业类别为兽用药品制造(主要用于
动物疫苗、基因工程产品、宠物保健品的生产);建筑系数≥40%;项目总投资
不低于 55,000 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 6,872 元。

    (二)津空经(挂)2010-033 号土地

    1、土地基本情况

    津空经(挂)2010-033 号土地,出让宗地面积为 40,000.7 平方米,宗地坐
落于天津空港经济区东九道北侧,平面界址为东至建设用地,南至东九道,西至
中心大道,北至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土地成
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 1,153 万元,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缴齐。
    2、土地规划条件
    津空经(挂)2010-033 号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如下:
容积率>1.2,建筑限高≤43 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 20%。
    3、土地利用要求

    津空经(挂)2010-033 号土地,准入产业类别为兽用药品制造(主要用于
动物疫苗、基因工程产品、宠物保健品的生产);建筑系数≥30%;项目总投资
不低于 44,000 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 10,999 元。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用于扩大公
司研发、生产和经营规模,不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的投资。
该土地的取得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广阔空间,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
内的地位,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大发展。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