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编 号:2013-009
债券简称:08 中远债 债券代码:126010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公司
签订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签署框架性日常关
联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三年。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 1 月 8 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航运”或“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简称“广远有限”)
100%股权的议案,因此,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简称“中远集团”)
及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司于 2011 年与中远集团
及下属公司签署的三年期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已不再适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中远集团及下属公司签署新的为期三年的框架性日常关联
交易合同。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远集团。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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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远集团于 1961 年在北京注册成立,注册资金 41.03367 亿元,注册号
1000001000143,法定代表人魏家福先生。中远集团的主营业务范围为:资产管理、
国际间海上客货运输业务、订舱、承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建造、买卖船
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货运代理业务及办理国内外进出口货物和承
揽、仓储、报关、代运、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业务。
2、关联方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远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关联交易的标的及价格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以过去三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结合公
司 2013 年 1 月收购广远有限 100%股权后的现状,同时考虑公司未来船队发展规划
和市场预测,预计未来三年每年与中远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
内容及额度如下:
交易单位 金额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方关系
(交易对象) (万元人民币)
船舶服务(备件、通导、机务、物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船舶服务 35,000
料、润滑油、船舶建造、修理等)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船舶租赁 船舶租赁 10,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代收代付(船舶保险) 11,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代收代付(港口费) 110,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代收代付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代收代付(燃油) 450,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代收代付(运费) 160,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购买燃油 购买燃油 8,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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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服务(代理、揽货佣金、卖船
佣金、加油佣金、网络维护、房产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劳务服务 35,000
代理佣金、租入租出船员、船员培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训等)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受托管理资产 受托管理资产 3,0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中国远洋运输(集 受同一实际
租赁资产 租入租出房产 800
团)总公司下属公司 控制人控制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公司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按市场原则与交易方确定交易价
格,中远集团已向本公司承诺:提供服务的条件将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
相同或类似服务的条件,并给予本公司优先于第三方的权利。同时,本公司在综合
评估比较各方条件基础上,有权选择对公司最为有利的交易条件,随时保留从第三
方获取相同或类似服务的权利。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船舶经常航行于世界各地的港口,需要当地机构
提供专业服务。中远集团作为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大综合性航运集团,已经建立了
完善的全球经营和服务网络,公司借助中远集团成熟的网络,不仅极大地便利了经
营销售,同时也降低了公司海外经营管理的风险,保障了公司境外采购和服务的资
金安全。
公司分别在 200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08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通过了与中远集团及下属公司在运使费结算、燃油、船舶修理、物资备件供应等与
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框架性关联交易合同。2003 年至今,公司在与中远集团及下属
公司发生运使费结算、物资备件供应等交易时,双方均按照法律法规、合同要求,
以市场定价为交易准则,实现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达到了既定的最大化降低
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交易初衷。
由于公司于 2013 年 1 月完成了收购广远有限 100%股权,公司与中远集团及下
属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交易范围、交易内容及交易额度等将发生相应变化。经公司
重新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认为原签订的 2011 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