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公告类型:获得补贴(资助) 证券代码:123130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衢设计”)提供最高不超过 1,4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对中衢设计其他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中衢设计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中衢设计原少数股东之一王文正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之 7.2.6 条相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衢设计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中衢设计提供不超过 1,400 万元人民币(含)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年化利率 7%向中衢设计收取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中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6AXEW59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万元整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9 年 1 月 30日

  6、法定代表人:熊非

  7、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 70号

  8、营业期限:2019 年 01 月 30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测绘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序                          股东                          持股比例

  1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衢设计总资产 2,923.65 万元,总负债 968 万元,
净资产 1,955.6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198.9 万元,净利润 128.14 万元。(数
据已经审计)

  12、资信情况:中衢设计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与公司的关系:中衢设计原股东之一王文正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之 7.2.6 条相关规定,
公司向中衢设计提供财务资助在公司完成对中衢设计少数股东股权收购后 12 月内仍构成关联交易

  14、上一会计年度,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对中衢设计提供了 4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三、本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

  中衢设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财务、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安排等拥有完全控制力。

  本次财务资助,借款资金将根据中衢设计实际经营需要分批支付,以中衢设计订单回款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按实际资金使用天数计息并按月付息。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中衢设计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且公司财务部将持续通过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加强对资助对象的监督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衢设计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其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向中衢设计按年化利率 7 %收取资金使用费,费率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向该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对中衢设计已提供的 380 万元(实际资助金额)财务资助外,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 月 12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