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公告类型:高管人员任职变动 证券代码:123103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

  (一)辞职情况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梁涵
先生的《辞职申请》。梁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梁涵先生辞任上述职务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内容详见 2022 年 4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接受了龙云刚先生的辞职申请。龙云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龙云刚先生
辞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持股情况及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梁涵先生持有公司股 1,490,331 股,龙云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7,409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梁涵先生及龙云刚先生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以及就任时确定的原定任期内和原定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补选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情况

  (一)补选董事的审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与会委员对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名杨向东先生和白云飞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决定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25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59)]。

  (二)补选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选任杨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白云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梁涵);
  (四)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龙云刚)。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杨向东先生,男,1966 年 4 月生,云南大学地球物理专业本科毕业,高级
工程师。2016 年 1 月-2021 年 1 月任职于云南恒锐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
工程师,2021 年 2 月起任公司运营总监,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云飞先生,男,1984 年 1 月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注册
会计师,曾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2016 年 1 月-2017 年 4 月任中国证监会云
南监管局法制处主任科员,2017 年 5 月-2021 年 1 月先后担任中国民生银行昆明
分行法律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资产保全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部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白云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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