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
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兰海涛、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情况,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2 年的工作计划做好了安排。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总裁工作
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1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公 司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3,292,734,230.03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9.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395,277.18 元,比上年度下降 87.42%;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811,706.83 元,比上年度下降 132.7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279,256,653.39 元,比上年
度增长 55.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10,298,494.77 元,比上年度增长 2.7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6,156,232.03 元,核销坏账 10,747,451.1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度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编制了《2021 年度报告》和《2021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
文和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 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395,277.18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164,274.55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 润 为 893,797,291.58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32,745,521.5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632,745,521.53
元。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为:担任公司管理职务和为公司经营提供支持的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和参与经营的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与津贴,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杨双保、黄代波、尹建桥、张朋、兰海涛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 4 万元。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张春雁、冯杰荣、李迪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董事会提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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