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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1-147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丁雨先生、王基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监事谢慧芳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丁雨先生、王基平先生最近两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1/2。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本议案需要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

    二、备查文件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雨  先生,男,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08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浙江普利系统管理员、浙江普利信息部副经理,2019 年至今任公司信息二部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丁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丁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基平  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企管部经理,
监事。1995 年 9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海南琼海丝绸厂车间主任、团委书记,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东莞市伟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09 年 9 月
至 2010 年 6 月,任广州坂本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1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企
管部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基平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慧芳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本科学历,工
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药品注册专员;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
公司董事长秘书;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公司质量控制

部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

  谢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谢慧芳女士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谢慧芳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