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123084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30 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296,699.8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29,669.9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累计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319,349,101.76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11,507,444.67 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回购股份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和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1 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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