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3068 债券简称:弘信转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2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20.0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92 元/股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0.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及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15.92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骨干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外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奎 中国 董事、总经理 42.00 3.44% 0.12%
宋钦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35.00 2.87% 0.10%
会秘书
张晓闯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8.00 2.30% 0.08%
曹光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1.23% 0.04%
曾能荣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骨干 14.00 1.15% 0.04%
张锡卿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骨干 7.50 0.61% 0.02%
核心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09 人) 1,078.50 88.40% 3.16%
合计(115 人) 1,220.00 100.00% 3.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9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3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0%
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5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0%
3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7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0%
4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6亿元或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或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或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因实施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
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
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5 日作为授予日,向 1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0.0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