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常磊、总经理薛利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监事会主席常磊先生、总经理薛利新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19%)、2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11%)。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暨部分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7),就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减持时间过半时的减持情况进行了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的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期间,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均未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届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
经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常磊先生、薛利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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