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2—05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
11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8人。因董事长胡季强先生出差在外,会议由副董事长吴仲时先生代为主
持。胡季强董事长委托张伟良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
决。公司监事陆志国、杨金龙、严军,董事会秘书杨俊德、财务总监陈岳忠、律师陶久华
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
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本项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
副董事长吴仲时先生、董事陈国平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关联方浙江康恩贝养营堂食品有限公司和云南康恩贝生物
谷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和33.30%股权,受让价
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第406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以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201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
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37,850万元人民币为基准,按受让的标的公司68.30%股
权的比例确定受让价格总计25,851.55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康恩贝养营堂食品有限公
司所持标的公司35%股份受让价为13,247.5万元人民币;云南康恩贝生物谷发展有限公司
所持标的公司33.30%股份受让价为12,604.05万元人民币。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由公司自
筹。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30%的股权。(详见临2012
—051号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黄董良、赵博文、施建祥对本次公司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事前进行了论证并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康恩贝养营堂食品有限公司和云南康恩贝生物谷发展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的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和33.30%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进一步履行完成其有关承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业务的规范化
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产和业务的整体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业绩,有利于避免同业竞
争,进一步减少和消除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结果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本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12年12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市高新技术开
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29日
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与康恩贝集团控股的养营堂公司和生物谷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合计受让云南希陶公司68.30%股份,受让价格为
25,851.55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南希陶公司68.30%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以及成交金额
(相比取较高值)与康恩贝2010年度、2011年度审计报告对应项目相比,均未
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比例,同时,按过去12个月内康恩贝累计的此类交易
对应项目计,也均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比例,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3、2012年11月28日,康恩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康恩贝受让云南
希陶公司68.30%股权。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能最终实施。本次交
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
导致本次交易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
11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8人。因董事长胡季强先生出差在外,会议由副董事长吴仲时先生代为主
持。胡季强董事长委托张伟良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
决。公司监事陆志国、杨金龙、严军,董事会秘书杨俊德、财务总监陈岳忠、律师陶久华
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
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本项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
副董事长吴仲时先生、董事陈国平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关联方浙江康恩贝养营堂食品有限公司和云南康恩贝生物
谷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和33.30%股权,受让价
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第406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以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201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
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37,850万元人民币为基准,按受让的标的公司68.30%股
权的比例确定受让价格总计25,851.55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康恩贝养营堂食品有限公
司所持标的公司35%股份受让价为13,247.5万元人民币;云南康恩贝生物谷发展有限公司
所持标的公司33.30%股份受让价为12,604.05万元人民币。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由公司自
筹。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30%的股权。(详见临2012
—051号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黄董良、赵博文、施建祥对本次公司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事前进行了论证并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受让关联方浙江康恩贝养营堂食品有限公司和云南康恩贝生物谷发展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的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和33.30%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进一步履行完成其有关承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业务的规范化
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产和业务的整体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业绩,有利于避免同业竞
争,进一步减少和消除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结果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本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12年12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市高新技术开
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29日
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与康恩贝集团控股的养营堂公司和生物谷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合计受让云南希陶公司68.30%股份,受让价格为
25,851.55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南希陶公司68.30%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以及成交金额
(相比取较高值)与康恩贝2010年度、2011年度审计报告对应项目相比,均未
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比例,同时,按过去12个月内康恩贝累计的此类交易
对应项目计,也均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比例,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3、2012年11月28日,康恩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康恩贝受让云南
希陶公司68.30%股权。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能最终实施。本次交
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
导致本次交易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