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1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201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615,704,990.13 1,500,380,962.89 7.69%
营业利润 136,790,905.25 158,485,959.97 -13.69%
利润总额 170,804,299.52 160,494,542.15 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1,094,807.23 146,912,104.20 2.85%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 0.24 -2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1% 6.50% 降低 0.4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4,656,651,854.89 3,684,596,243.02 2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83,211,981.80 2,457,090,562.29 5.13%
所有者权益
股 本 811,635,101 股 624,334,693 股 3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8 3.94 -19.29%
每股净资产(元)
注:表中数据采集自未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1
二、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生产组织有序,货源开发卓有成效,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 10%,
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比减少 13.69%,主要
是因为根据《关于规范港口货物港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综【2011】43
号文)规定,自 2012 年起货物港务费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剥离,同时根据《关
于明确我省港口货物港务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港务【2011】3 号文)
规定,公司将征缴的外贸货物港务费 50%返还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致使营业利润
同比下降而营业外收入同比剧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文)规定,公司焦炭专业
化泊位及 59#通用泊位投产所得追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因
此公司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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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1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201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615,704,990.13 1,500,380,962.89 7.69%
营业利润 136,790,905.25 158,485,959.97 -13.69%
利润总额 170,804,299.52 160,494,542.15 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1,094,807.23 146,912,104.20 2.85%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 0.24 -2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1% 6.50% 降低 0.4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4,656,651,854.89 3,684,596,243.02 2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83,211,981.80 2,457,090,562.29 5.13%
所有者权益
股 本 811,635,101 股 624,334,693 股 3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8 3.94 -19.29%
每股净资产(元)
注:表中数据采集自未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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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生产组织有序,货源开发卓有成效,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 10%,
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比减少 13.69%,主要
是因为根据《关于规范港口货物港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综【2011】43
号文)规定,自 2012 年起货物港务费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剥离,同时根据《关
于明确我省港口货物港务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港务【2011】3 号文)
规定,公司将征缴的外贸货物港务费 50%返还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致使营业利润
同比下降而营业外收入同比剧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 号文)规定,公司焦炭专业
化泊位及 59#通用泊位投产所得追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因
此公司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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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