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3-003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农业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3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 年第 7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中金公司策
略指数 A 系列 2 期收益凭证、中金公司策略指数 A 系列 3 期收益凭证、中金公司指数 A 系列
619 期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3 年期(可转让)(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
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181 天、181 天、18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2 号文核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 8,864,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6,48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
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001,08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全
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16Z002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收益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 产品
名称 类型 (万元) 益率 额(万元) 期限
2021年第72期 3 年
农业银行 保本固定收 公司类法人客 15,000 3.35% - (可
益型 户人民币大额 转让)
存单产品
保本浮动收 中金公司策略 1.50%+浮动
益型 指数 A 系列 2 6,000 收益率(年 ≥44.63 181 天
期收益凭证 化)
中国国际金 保本浮动收 中金公司策略 1.50%+浮动
融股份有限 益型 指数 A 系列 3 4,000 收益率(年 ≥29.75 181 天
公司 期收益凭证 化)
保本浮动收 中金公司指数 1.50%+浮动
益型 A 系列 619 期 5,000 收益率(年 ≥37.19 181 天
收益凭证 化)
注:(1)上述委托理财为银行、券商理财产品,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2)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永安
行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524.83 万元。受让后,永安行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转让期间的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资金管理 的要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市场风险能得到 有效控制。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农业银行
(1)产品名称:2021 年第 7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认购金额:15,000 万元
产品期限:3 年(可转让)
公司认购该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到期年化利率:3.35%
提前支取/赎回/转让:本产品可提前支取;本产品可转让;本产品不可赎回。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中金公司策略指数 A 系列 2 期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挂钩指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金中国多
资产动量均衡配置指数,代码“CMES.WI”
认购金额:6,000 万元
起息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到期日:2023 年 7 月 17 日
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年化)+浮动收益率(年化)
固定收益率(年化):1.50%
浮动收益率(年化):如果期末价格小于执行价格:浮动收益率=0;
如果期末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浮动收益率=(期末价格
–执行价格)÷期初价格×参与率;
(2)产品名称:中金公司策略指数 A 系列 3 期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挂钩指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金中国多
资产动量均衡配置指数,代码“CMES.WI”
认购金额:4,000 万元
起息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到期日:2023 年 7 月 17 日
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年化)+浮动收益率(年化)
固定收益率(年化):1.50%
浮动收益率(年化):根据挂钩标的收盘价的不同表现,本产品的浮动收益率
(年化)分为以下情况:如果期末价格小于执行价格,则浮动收益率(年化)为:0.00%;如果期末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则浮动收益率(年化)为:1.85%
(3)产品名称:中金公司指数 A 系列 619 期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挂钩指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或交易的中证 500 指数,代码“000905.SH”
认购金额:5,000 万元
起息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到期日:2023 年 7 月 17 日
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年化)+浮动收益率(年化)
固定收益率(年化):1.50%
浮动收益率(年化):根据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收盘价的不同表现,本产品的浮动收
益率(年化)分为以下情况:
① 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从未大于敲出价格时:
a.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年化)=0%
b.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且小于等于敲出价格:
浮动收益率(年化)=(期末价格-执行价格)÷期初价格×33.00%
② 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曾大于敲出价格时:
浮动收益率(年化)=0.4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农业银行:2021 年第 7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本次购买的农业银行大
额存单产品为存款类产品,保本固定利率,不涉及资金投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策略指数 A 系列 2 期收益凭证、中金公司策略指
数 A 系列 3 期收益凭证、中金公司指数 A 系列 619 期收益凭证: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受托方
补充营运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农业银行(股票代码:60128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5)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12,405,471.47 4,973,302,648.49
负债总额 1,416,415,490.34 1,482,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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