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 〕479
号),公司于 2025 年 7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90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5.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784.19 万元,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核电”)。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5 年7 月 16 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50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理规定》”)。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陆丰核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并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
监管协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者十二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
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吉余道、吴昊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
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专户已全
部注销,截至专户销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公司开立
的账户(4000023029202641990)销户时余额人民币 33.42 万元(全部为利息收
入)、陆丰核电开立的账户(4000023029202656681)销户时余额人民币 0元,
已经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用于投资广东陆丰核电站 5、6号机组项
目。销户完成后,公司及陆丰核电和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序 募投项目期末募集资金存放
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名称 金额 备注
(人民币万元)
1 公司 4000023029202641990 广东陆丰 0.00 已完成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电站 户
深圳市分行 5、6 号 已完成销
2 陆丰核电 4000023029202656681 机组项目 0.00 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专户已全
部注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0,000.00
减:发行费用 215.8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784.19
减:投入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 489,784.19
加:销户时活期存款利息净额 33.42
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用于投资广东陆丰核电站 33.42
5、6号机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专户已销户) 0.00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
组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处于在
建状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产进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89,784.1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6.85 万元置换已用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基于同一基地内各期核电机组的管理需要,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新设全
资子公司中广核粤东(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东核电”),负责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由陆丰核电无偿划转至粤东核电。2025 年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未改变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变更后的新实施主体无需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
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
用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月 25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