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委会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
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47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412 名
诚信记录:从事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毕马威于2020年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首次获聘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5 年是其连续第 6 年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开展 2025 年度中期审阅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聘期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二、审委会对财务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委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025 年 3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审委会对毕马威的专业资
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委会于 2025 年 10月 24 日审议通过《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正式启动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合伙人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
2025 年 3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听取并同意公司关于毕马威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方案。因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洁女士已连续 5 年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得连续担任同一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超过 5 年的有关规定,毕马威指派林启兴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林启兴先生和林曦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无不利影响,可利于服务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达到
服务年限前的平稳过渡。
(三)半年度报告审阅
2025 年 8 月 22 日,审委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听取毕马威 2025 年中期外部审计工作总结。
(四)年度报告审计
1.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委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毕马威报告 2025 年度审计计划与方案,主要包括审计内容和目标、审计计划时间表、审计范围、重点审计事项等。审委会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
2.2026 年 3 月 18 日,审委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毕马威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审委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委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半年报审阅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委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委会认为毕马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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