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14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00.5 万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10.59 元/股。
6、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 3 名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41 万股。
8、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48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1.7 万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
9、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4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6.687 万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
11、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575.603 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91.7 万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11 元/股;拟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1.05 万股(调整后),按 7.11 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
12、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 13 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71.05 万股(包含 1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67.13 万股、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3.92 万股)。
13、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2.14 万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4 万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5、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2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6.237 万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16、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2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6.237 万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目前总股本 383,500,1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3 元(含税),因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方案,实际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587,600 股后的 378,912,5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36321 元人民币现金。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99999 元/股。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的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3)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4)配股
P=P0×P1×(1+n)/(P1+P2×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比例(即配股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增发
公司在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测算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11-0.2999999)÷(1+0)=6.81 元/股。(保留 2 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