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深圳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于1997年 1月13日在深圳召开,出席会议董事6名,缺席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通 过了增资扩股决议:
1.1997年度的增资扩股以1996年末11830万股股份为基数,拟以10∶3的比例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新股3549万股。
2.配股价格的浮动区间为:5-8元/股。
3.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
(1)在南宁合作建设格兰云天大酒店;
(2)为满足目前公司日益拓展的业务需要,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航都大厦部分主要产权;
(3)新购航都大厦的装修工程。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该项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深圳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