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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009:九号公司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10-28

689009:九号公司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证券代码:689009
            九号有限公司

                  Ninebot Limited

(注册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at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
 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存托人                      托管人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33 楼)
                  2020 年 10 月 28 日


                      特别提示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存托凭证将
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存托凭证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存托凭证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存托凭证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存托凭证系由存托人签发、以本公司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和相关行为,适用《证券法》《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本公司作为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参与存托凭证发行,依法履行《证券法》下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义务,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进行的日常监管。

  存托人、托管人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按照存托协议、托管协议的约定,签发存托凭证,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开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存托凭证交易。

  具体而言,存托凭证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 5 日内,证券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涨
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存托凭证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保荐机构跟投存托凭证锁定期为 24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锁定
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存托凭证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 70,409,170 份
存托凭证,发行后存托凭证总份数为 704,091,670 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存托凭证为 57,664,136 份,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19%,流通存托凭证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发行价格不适用市盈率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50.30 倍,由于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本次发行价格 18.94 元/份,不适用市盈率标准,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存托凭证价格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18.94 元/份,对应的发行后市销率为 2.91 倍,低于可比公司
飞科电器、科沃斯和漫步者的同期平均市销率;对应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3.97 倍,低于前述可比公司的同期平均市净率。尽管总体上公司市销率和市净率低于可比公司同期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存托凭证价格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4、存托凭证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71 号),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而科创板存托凭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安排参照科创板股票有关规定执行,故亦可于上市首日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存托凭证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存托凭证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存托凭证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存托凭证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存托凭证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三、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与经营管理相关的风险

    1、政策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主要产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太原市、南京市、宁波市、广州市、昆明市、福建省、江苏省、常州市、深圳市、赣州市、九江市、张掖市、南宁市、阳泉市等地区均有关于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的规定,江苏省拟推出明确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道路行驶的相关规定,已公布征求意见稿,但正式稿尚未公布;其他境内地区尚未出台明确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道路行驶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此外,公司目前的主要境外销售国家美国、欧洲亦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或仅允许符合要求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的规定,且发行人部分产品根据该等法律法规存在无法上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81 亿元、42.48 亿元、45.86 亿元,公司
主要产品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合计销量分别为 82.41 万台、231.12万台、233.55 万台。若未来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收紧,施行电动平

  衡车、电动滑板车禁止上路规定的国家或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则可能会对公
  司未来的产品销售以及持续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为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两
  类产品,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    99,549.27  21.71%  123,787.83  29.14%  102,887.32  74.49%

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  323,114.59  70.46%  282,290.95  66.46%  34,234.47  24.78%

智能服务机器人          412.16    0.09%    1,296.86    0.31%      140.63    0.10%

其他产品              35,513.43    7.74%    17,389.24    4.09%      867.72    0.63%

      合计          458,589.46  100.00%  424,764.87  100.00%  138,130.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早期推出的智能电动平衡车
  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而后期推出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产品销售
  收入金额和占比呈增长趋势;智能服务机器人及其他产品(童车、卡丁车套件、
  配件及智能电动摩托车)合计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上升。未来公司的产品结构可
  能发生进一步的变化,若后续公司无法保持持续创新,或者公司新推出的产品
  不受消费者喜爱,则可能因原有产品销售下降和新产品的大量投入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境外电动滑板车的业务开拓不力、客户不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境外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833.54 万
  元、121,618.61 万元及 140,421.50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3.50%、28.63%及
  30.62%。其中共享电动滑板车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0 万元、97,715.25 万
  元及 83,600.61 万元。2019 年度共享电动滑板车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下降
  14.44%。由于海外共享电动滑板车行业尚处于新兴阶段,未来是否可以保持快
  速发展趋势尚未确定,行业内企业的未来发展情况的不确定性较强。如果未来
  共享电动滑板车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公司境外业务开拓不力、主要客户的发展
不及预期或公司与主要客户关系恶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二)与财务相关的风险

    1、公司净资产、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26,581.26 万元、-323,600.33 万元和211,962.1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2,711.75 万元、-180,395.99 万元及-45,484.9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优先股、可转债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未来公司可能存在导致净利润继续为负的情况,并将面临潜在风险:

    (1)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净利润继续为负从而影响利润分配的风险

  未来,公司逐渐将业务链延伸至智能配送机器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全地形车等领域。由于公司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人员规模的扩张及分销网络持续布局,未来的成本和开支因业务扩张而不断增加,以及新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前期投入增加,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维持或增加运营利润率,可能会对公司净利润带来一定影响。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开曼群岛公司可动用利润或股份发行溢价帐户以宣派及支付股息。此外,无论公司是否盈利,公司可以从股份溢价中宣派股息,然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会减少公司可用于宣派股息的资金来源,从而可能对公司派发股息的整体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公司在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可能受到限制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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