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6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13 年 12 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汇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3 年度,中汇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80 家,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9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
施 7 次、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项目角色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本所执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间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郭文令 项目合伙人、签 2006 年 2008 年 2006 年 2021 年 9 家
字注册会计师
洪海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2017 年 2020 年 2024 年 1 家
王其超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2021 年 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 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阳光中科(福建)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至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
1 郭文令 2023 年 11 月 24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中存在的在建工程、货
日 福建监管局 币资金及收入相关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
措施
对在阳光中科(福建)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全国股转公 至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
2 郭文令 2023 年 12 月 5 自律监管措施 司挂牌公司 中存在的在建工程、货
日 管理一部 币资金及收入相关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
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本项目审计收费 85.00 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5.0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收费 20.00 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继续胜任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