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29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3.261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1,256.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55.5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500.84 万元(尾数存
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0Z0018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4,933.90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7,794.29 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7,139.61 万元。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500.8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7,713.29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付货款 17,220.61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495.34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余额 38,062.28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9,000.00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62.27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4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9550880235389600497 57.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高新支行 44250100007800002484 65.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79260078801100002239 8,109.8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 755952964210001 92.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2700754469 55.4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03005884887 361.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337080100101336852 320.19
合计 9,062.27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981.0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713.2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67.80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4,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54,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 411.37 万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9,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银行 产品 起始时间 到期时间 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类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2025/2/28 2025/8/27 8,000 1.2%或 2.25%
司深圳华强支行 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2025/3/3 2025/7/11 5,000 1.30%或 2.16%
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 2025/4/15 2025/7/15 10,000 1.30%或 2.20%
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 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限公司深圳坪山高新 存款 2025/6/13 2025/9/29 6,000 0.65%-1.95%
支行
合计 29,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与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宗地紧邻,为更合理使用土地,优化整体布局,公司将前述两块宗地合宗。公司拟基于最适宜的空间规划,在合宗后地块上分别实施募投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及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实施方式不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 77,043.86 60,000.00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