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88690 科创 纳微科技


首页 公告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7)。


  3、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2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4、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4、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2年管理办法》”)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2024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6.4 亿元;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管理办法》”)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5 亿;2、2024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

  2024 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7.82 亿元,自行测算经调整的净利润约为
1.28 亿元,结合公司 2022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7.06 亿元与 2023 年经审计营业收
入 5.87 亿元,2022-2024 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为 20.75 亿元。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管理办法》和《2024 年激励计划》、《2024 年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股数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止。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仍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共计 145,764 股。

  除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2023 年 12 月和 2024 年 4 月审议并公告了因离
职原因作废处理其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16 名员工外,2022 年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25,520 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此外,因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扣除所有已离职激励对象所作废股数,其余所有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77,24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期合计作废 2022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248,524 股。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股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激励计划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291,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扣除所有已离职激励对象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所作废股数,其余所有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当期不得归属的 1,948,7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期合计作废